警告警示标志|四川警告警示标志|成都警告警示标志
又见“山寨版”三角警告牌
6月12日早上9时许,高速交警巡逻至甬金高速四角尖隧道口附近,发现前方一辆重型半挂车停在硬路肩,而在它的后方则是一堆蓝色物体,民警上前发现,蓝色物体竟是一个塑料盒,底下有一只机油瓶支撑着,询问安徽籍驾驶员韩某,他装载一车日用电器,从广东到宁波,过了奉化溪口,发现机油漏油,无法行驶,于是靠边停车,以前的一块三角警告牌在一次事故中被后方车辆碾碎,于是他想到了车上闲置的塑料盒,并找来机油瓶支撑,想以此来警示后方车辆。民警当即指出,塑料盒没有反光膜,不具备警示作用。并对驾驶员韩某处罚200记3分,并要求其尽快补买三角警告牌。
无独有偶,就在前不久,高速交警在执勤过程中也发现过一个热水瓶版三角警告牌。4月1日凌晨3时许,民警巡逻至宁波绕城高速宁波西附近,发现前方应急车道上停着一辆重型货车,车后隐约有个红点在闪烁。民警立即上前检查,发现那个红点竟然是个红色外壳的热水瓶!
民警询问安徽籍驾驶员张某,得知他驾驶货车从嘉兴过来,准备去宁海,途经宁波绕城高速宁波西附近,车辆突然发生抛锚,无法启动,只好靠边停车,由于车上的三角警告牌丢失,他就想到了用红色热水瓶来代替。民警当即向他指出,热水瓶没有反光膜,不具备警示作用。对驾驶员张某,按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,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,处以罚200记3分的处罚。
三角警告牌是由塑料反光材料做成的被动反光体,驾驶员在路上遇到突发故障停车检修或发生意外事故时,利用它的回复反光性能,可提醒其它车辆注意避让,以免发生二次事故。不要小看这样一个小小的交通标志,在实际生活中它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。
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抛锚后,一般比较焦急,一时找不到三角警告牌就会放弃,或者用树枝、油桶、脸盆、轮胎等代替三角警告牌,造成极大安全隐患。在地上放没有反光效果的杂物,不但没有任何作用,反而会成为人为设置的路障,如果后方的车辆避让不及,容易发生事故,甚至造成翻车。民警在执勤中发现,很多驾驶员对三角警告牌放置很不重视,随便在车后放一下,意思意思就完了,完全达不到警示距离的标准。而且有些驾驶员用的是假冒伪劣的警告牌,分量很轻,风一吹就倒,反光效果不明显,很暗,甚至还不如自行车的后车灯亮,等后车驾驶员发现已经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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